为加强国资集团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夯实高质量发展的人才基础,高效支撑我市重大项目建设与产业布局优化,结合国资集团工作岗位空缺和人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禹城市国资集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范围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1990年7月以后出生);
(四)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五)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一)曾受过刑事处罚、被开除公职、被开除党籍的;
(二)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在校期间受到院系级(含)以上处分的;
(四)在校期间有学术造假不良行为的;
(五)在各级各类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六)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七)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以及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等;
(八)已在禹城市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人员(含人员控制总量备案人员)和禹城市属国有企业正式工作人员;
(九)公务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到定向工作单位未满服务期限的;
(十)与所报岗位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回避情形的;
(十一)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2026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及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6日之前取得;其中留学人员学历学位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需于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自2016年12月1日后录取的非全日制研究生,报名时与全日制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6年7月6日 9:00 —7月10日16:00
查询时间:2026年7月6日11:00 —7月11日16:00
报名人员登录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获取报名入口,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上传相关材料(PDF格式文件)。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所学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严格以毕业证书记载专业为准)。报名人员在资格审核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修改后需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报名上传提交的材料包括(PDF格式文件):
1.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在同一页);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或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03岗位需要提供5年以上房地产公司相关工作经验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费证明和曾任职3年以上房地产项目中层以上营销管理岗位的工作证明、任命文件(可累计计算)。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6年7月6日11:00 —7月11日16:00
本次招聘工作报名由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报名人员应当在规定的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及时查看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反馈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退回报名人员及时进行补充;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及时予以审核通过。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6年7月6日11:00 —7月1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成功后,不再退费。缴费成功的人员于2026年7月22日9:00—7月25日9:30登录报名系统及时打印《2026年禹城市国资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参加笔试、面试时使用,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
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招聘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其中03岗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情况对是否增加笔试环节和进入面试范围比例另行公告。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分别按100分计算。
(一)笔试
笔试内容:笔试只考一科,笔试内容为法律法规、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科技知识等基础性知识和综合写作。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26年7月25日上午9:00-11:00。
应聘人员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与报名时一致)参加笔试,笔试地点及其他要求详见准考证。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会及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二)资格复审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和笔试成绩确定,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招聘计划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确定为面试范围人选,并按规定程序面向社会公布。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笔试合格人数确定。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以及《2026年禹城市国资集团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暂未取得的,提交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介绍信;
5.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提交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尚未认证的,提交于2026年9月30日以前能够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承诺书;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取消应聘资格。招聘单位对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同时审查应聘人员的回避情况,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复审结果负责。如发生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要求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经资格复审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并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
(三)面试
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内容主要是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位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及专业知识能力。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参加面试的考生每人缴纳考务费70元,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面试具体要求和安排详见《面试通知书》。
(四)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的确定
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考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公布。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按面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列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如有放弃(以本人书面材料为准)或其他原因造成的空缺,按该岗位考生总成绩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递补;如面试成绩也相同,可采取面试加试的方式确定递补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根据招聘计划,按照同一岗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考察体检人选并公布。
(一)考察
由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负责具体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与应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情况,并对报名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按照《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要求,要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重点审核“三龄二历一身份”等内容。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未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考察工作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考察意见。
(二)体检
体检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未经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应聘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
招聘单位或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费用由申请方负担。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医院级别不低于原体检医院。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者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不予聘用;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资格。
体检时处于妊娠期等原因不方便体检的,应提前提出暂缓体检申请。待身体条件允许时择日安排体检,申请暂缓时限不得超过一年,逾期视为放弃聘用资格。体检暂缓者体检及之后的环节均不进行,须体检合格后再行安排,参加工作时间以实际聘用时间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依次优先的办法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经查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招聘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应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6个月,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六、薪资待遇
薪资待遇按照本人所应聘岗位执行相应工资待遇,具体见《2026年禹城市国资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附件1),薪资待遇随本人工作职务调整和晋升而调整。
七、其他事项
(一)有关公开招聘事项信息将在禹城市人民政府网站和“禹城人社”微信公众号公示,应聘人员在报名和资格初审、资格复审、考试、考察、体检、公示等期间,应及时关注网站发布的公告信息,保持通信畅通有效,以免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因个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自行负责。
(二)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对招聘工作中存在不诚信情形的应聘人员,纳入公开招聘违纪违规与诚信档案库。
(三)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次公开招聘发布的公告、岗位等信息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别、本基数。
未尽事宜由市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4-7365928
附件:
1.2026年禹城市国资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
2.诚信承诺书
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禹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2日
原标题:2026年禹城市国资集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KjB0ektUhCLgnaE5Z9gwm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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