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市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威海市公安机关面向社会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录职位及计划
招录警务辅助人员295名,其中:
威海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10名;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40名;
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15名;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25名;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45名;
荣成市公安局33名;
乳山市公安局45名;
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45名;
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20名;
威海市公安局临港分局17名。
具体招录职位等详见《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警务辅助人员是指按照规定面向社会招录,纳入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带领或指挥下协助开展工作,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为公安机关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人员。
三、招录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三)年龄、学历、专业等要求详见《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四)具有山东省常住户口,退役军人不限;
(五)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条件和能力,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无色觉异常,无文身,无肢体功能障碍等,勤务警务辅助人员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6,从事特警辅助工作的,单侧裸眼视力不低于4.8,文职警务辅助人员单侧矫正视力不低于5.0;
(六)在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录用下列人员:
1.烈士的配偶、子女,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见义勇为英雄或者见义勇为模范;
4.人民警察类高等学校毕业生;
5.具有职位所需专业资质或者专门技能的人员;
6.符合国家和省规定优先录用情形的其他人员。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参加暴力恐怖、民族分裂、黑社会性质等非法组织,或者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吸毒、卖淫嫖娼、赌博违法行为的;
4.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强制隔离戒毒的;
5.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
6.警务辅助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截至报名时间未取得招录所需学历条件的;
9.现役军人和国内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在读学生;
10.曾连续6个月以上在国(境)外留学、工作、生活,对其在国(境)外期间经历和政治表现难以进行考察的;
11.经威海市公安机关确认为警务辅助人员身份的;
12.国家和省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招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初审的方式进行。
报名方式:考生下载登录“爱山东APP”,站点选择“威海市”,进入“办事”—“人生事服务”—“工作”—“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开始报名,或者直接在“爱山东APP”搜索“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开始报名。
报名时间:2026年5月6日9:00—5月9日16:00
1.职位查询。考生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录简章及有关政策规定,确认符合拟报考职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职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年龄、资格条件等信息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拟报考的工作单位联系。
2.个人报名。考生首先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身体状况确认书》。考生限报一个职位,重复报名的,取消报考资格。考生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3.网上初审及结果查询。招录单位对考生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初审,资格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初审结果为“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可在报名时间内根据提示未通过原因进行修改,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
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报名、体能测评、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政治考核、公示、试用期管理等招录工作全过程。在招录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录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录用资格。
(二)招录职位调整及职位改报
报名结束后,招录人数10人以下(不含)的职位,不设开考比例;招录人数10人以上(含)的职位,按招录人数与初审合格人数达到1:1.5(含)的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根据实际情况核减或取消该职位。核减和取消职位情况,在“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公布。取消招录职位的报名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开考前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职位,改报限1次。
(三)体能测评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体能测评环节,登录招录平台打印准考证。
体能测评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测评项目包括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测评标准详见(附件2)。
10米×4往返跑项目每名考生最多可测2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1000米(男)/800米(女)跑项目每名考生最多可测1次;纵跳摸高项目每名考生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评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评合格。凡应测项目中任意一项不达标的,即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体能测评的,视为放弃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成绩在测评点当场公布,不计入考生总成绩。
受测者须严格遵守体能测评的有关规定,由本人独立、逐项完成各项测评。对本人或对他人的体能测评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本测评项目测评情况发生的30分钟内提出申诉或举报,逾期不再受理。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等违反体能测评有关规定的,取消体能测评资格。
(四)笔试
体能测评合格人员根据笔试通知,登录招录平台打印准考证。笔试采取书面闭卷考试形式,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公安基础知识和综合写作等。
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考生须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市直公安机关统一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荣成市公安局、乳山市公安局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在笔试合格分数线内,按照1:3(含)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职位参加面试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笔试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范围。未达到规定面试比例的招录职位,按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范围。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笔试的,视为放弃笔试。
(五)心理素质测评
笔试结束后组织考生进行心理素质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择优确定拟录用人员的重要参考。测评费用由考生承担。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心理素质测评或者未完成缴费的,招录单位取消其报考资格。缴费成功后,不再退费。
(六)面试
进入面试人员根据面试通知,登录招录平台打印准考证。面试成绩采取百分制的计分方法。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70分的最低合格分数线,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方可进入体检和政治考核范围。面试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面试。
(七)体检和政治考核
根据总成绩排名,按招录职位计划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政治考核人选。如同一个招录职位出现考生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照符合优先录用条件、政治面貌为中共党员、笔试成绩较高、学历层次较高的顺序依次确定。
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省人社厅、省卫计委、省公安厅《关于明确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体能测评和体检有关事项的通知》(鲁公通〔2017〕30号)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体检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等要求参加并完成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
政治考核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政治考察的相关要求进行,重点审查是否具有不得招录为警务辅助人员的情形。政治考核不合格的,不得进入公示、录用环节。
拟录用人员公示前,对考生放弃或因体检、政治考核不合格形成空缺的职位,不再递补。
(八)公示、签订合同及待遇
拟录用人员由招录单位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择优确定,并公示5个工作日,拟录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公示结果无异议的,由公安机关按照国家规定的方式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拟录用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劳动合同签订前1个月内,与原单位办结解除劳动关系手续,并提交相关材料,逾期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限为3年,试用期6个月,试用期内应当接受并通过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新录用警务辅助人员,月工资标准详见附件1,享受国家规定的“五险一金”及相关福利待遇。试用期内,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录过程中有关通知、公示均在“威海市警务辅助人员招录平台”予以公布,考生在报名考试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登录招录平台“公告通知”专栏,了解更新通知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考生参加各招录环节时,须携带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
(三)本次招录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任何以威海市公安机关招录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录考试无关。
(四)本公告由威海市公安局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咨询电话:
威海市公安局情报指挥中心
0631-5192169
威海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0631-5276128
0631-5276161
威海市公安局特巡警支队
0631-5192815
威海市公安局环翠分局
0631-5853155
威海市公安局文登分局
0631-8813575
荣成市公安局
0631-7565324
乳山市公安局
0631-6669015
威海市公安局高区分局
0631-5667082
威海市公安局经区分局
0631-5573914
威海市公安局临港分局
0631-585766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附件:
1.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职位表
2.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
▽扫描下方二维码获取附件

威海市公安局
2026年4月27日
原标题:威海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录简章
文章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zoThMt7NbBncltUIVi67Nw
注: 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
(责任编辑:sdxb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