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5年7月以后出生),2026年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年龄放宽到43周岁以下(1982年7月以后出生)。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以下人员不得应聘:1.滨城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滨城区事业单位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2.现役军人。3.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4.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情形的岗位。
在职人员应聘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同意,滨城区外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人员控制总量实名制管理的人员应聘,须经所在单位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并提供应聘介绍信。
2026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以及与国(境)内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应于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以及相关证书。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26年7月6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均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原文详情》》2026年滨州市滨城区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3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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