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简介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是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所属的副厅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承担全省法院法官教育培训及相关司法课题研究职能。学院成立于2000年1月,占地87亩,教学、生活设施完备,校园环境优美。学院连续多年被国家法官学院评为“优秀分院”,保持“省级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学院锚定“一三四六”发展思路,围绕“建设全国一流法官学院”目标,树牢“全面融入省院机关、全域服务全省法院、全方位开放办学”理念;建设“文明、智慧、温暖、青春”四型学院,实施“党旗指引、真理铸魂,信仰如磐、立德育才,望岳思攀、学术高峰,数智赋能、绿色发展,青青校园、活力学院,朗润清风、正气满园”六项工程,充分发挥全省法院教育培训主阵地作用。学院年均举办各类落地培训班次80余期,培训学员近2万人次,开展巡回授课,编印类案研究,取得各类科研成果100余项,承担最高院、国家法官学院重大研究课题20余项。学院主办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复合影响因子达1.329,总下载量超百万次,已成为法学领域备受关注的学术期刊。
学院高度重视青年教师培养,建立起体系化的培养机制,搭建起全方位成长平台,让青年教师成长有空间、努力有回报。期待有志青年加入学院,在服务全省法院高质量发展中实现个人价值!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博士研究生1人,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
4.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85年4月以后出生);
5.具有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学历、学位及其他基本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
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规定有关情形的,不得应聘。
(二)岗位条件
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17:00。
2.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电子邮件将报名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以压缩包方式发送至fgxyrsc@163.com。
3.报名材料
报名时请提供以下材料(电子版),原件及复印件须在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
(1)身份证、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及学信网验证报告(2026届毕业生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
(2)代表本人学术和科研水平的材料。
(3)国(境)外留学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对暂未取得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可以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时提供,其中是2026年应届毕业生的,须在2026年9月30日前提供。
(4)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本人书面承诺,招聘单位同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体检阶段提供,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5)应聘人员本人签名的《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附件3)。
4.资格审查
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初审结果通过电话和邮件回复应聘人员。
初审通过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发放面试通知书,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地点和具体要求另行通知)。通过初审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对招聘工作中违纪违规及不诚信的应聘人员,一经发现取消其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面向博士研究生的招聘可以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面试人员按照报名实有合格人数确定。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与应聘岗位相适应的专业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等。面试总分为100分,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为80分,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
(四)考察和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选,依次等额组织进行考察、体检。
考察采取谈话和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和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和聘用
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拟聘人员按照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拟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执行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标准。
六、其它
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执行。
七、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531-55876055
监督电话:0531-55876200
附件:1.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岗位汇总表
2.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
3.应聘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承诺书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
2026年4月16日
原标题:山东法官培训学院2026年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hrss.shandong.gov.cn/articles/ch00232/202604/6744e9ea-2eac-45c2-b4b9-c063f5206ae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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