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6年度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2026年河口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行考察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方式和内容
考察一般由考察组采取个别谈话、实地走访、严格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学校、社区或村等)情况介绍以及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等,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并据实写出考察材料。考察对象及相关单位应予以积极配合,并客观、真实反映有关情况。
各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同时,按照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核。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负责根据考察情况作出考察结论,答复考察有关情况。
二、有关要求
请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做好以下工作,并按考察组要求提交相关材料:
1、近日,考察组将主动与入闱人员进行联系。请入闱人员保持手机等联系方式畅通,耐心等待。根据考察小组具体要求,配合做好资格复审、考察和档案转递等工作。
2、提前落实好本人人事档案的管理部门,向考察组提供相关信息,为人事档案审核、转递工作做好准备。
3、提前打印好“个人征信报告”和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4、撰写个人总结,系统总结个人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回避、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方面情况,经本人签字后提交考察组。
5、入闱人员因各类原因主动放弃考察资格的,请及时告知考察组,并书面提出放弃考察资格说明,经研究同意后按程序办理。
三、人事档案转递说明
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人事档案经考察组审查完成,并经原档案管理部门核对整理并确认档案材料齐全完整后,由考察组成员严格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履行转递手续。严禁应聘人员自带个人档案。7月15日前完成档案转递,未经同意逾期未完成者,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四、考察结果运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对考察不合格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546-3661080
中共河口区委组织部
河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6月23日
原标题:关于对2026年河口区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考察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6/6/23/art_206413_1039678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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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山东新北辰)